丈夫在外为别人借款做了担保,如果别人违约,且没能力还款,法院会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张某在银行为李某贷款提供担保,并签订担保协议,协议规定,张某对此笔借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此案中,张某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案涉房屋虽说不是张某独自享有,但是有张某的持有份额,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是可以查封的,最终法院也仅仅是执行张某持有的那部分,对于案涉房产的处置,张某可以和赵某自行协商,也可以等法院对房屋执行措施完毕后,为赵某保留属于赵某的份额。
法帅网在此友情提醒:担保,需谨慎!!签订担保协议,一定要明确担保种类,和承担的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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