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靠AI自动生成,对别人的作品进行二次创作,是否构成侵权?如果未经别人授权,且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相似度高达一定的比例,可认定为侵权
2025年,江苏某科技公司使用某开源模型训练大数据时,未获授权复制了某小说作家王某的多篇小说文本,依靠AI自动生成功能,进行二次创作,生成风格与王某小说文本高度相似的AI小说作品并商业化获利。该小说作家发现被著作权侵权后,随即起诉至知产法院,法院经过比对发现:
文本相似度:AI生成章节与原著核心情节、人物设定雷同率达59%;
创作独创性:AI仅调整语序,未形成新的表达方式;
损害后果:导致该作家作品在网络搜索排名下降,综合收入损失超百万元。
法院判罚要点
侵权认定:AI输出内容与原著构成“实质性相似”,且训练数据来源非法;
责任主体:科技公司需承担直接侵权责任,赔偿该作家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将近85万元;
行业警示:明确AI训练数据需取得授权,否则可能触发《著作权法》第52条追责。
法帅网提醒
AI二次创新需谨慎,避免无形中造成知产侵权,产品上市前建议委托专业知产律师进行风险规避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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